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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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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宣告无罪的法律适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宣告无罪的法律适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新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适用的情形有: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三、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其实,是否有罪也并不是司法机关的某一位工作人员可以全权决定的,宣告一个人无罪就和判定一个人有罪的道理都是一样的,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及相应的法律依据才行。不过,在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的情况下被冤假错判的案例毕竟是极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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