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656666944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交通肇事罪律师 >典型判例

律师介绍

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典型判例

过路口不减速酿惨剧 货车司机连撞2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

驾车疏忽大意,重型货车司机途经路口地段未减速,一念之差致两人丧命。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22日8时,被告人龚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S201线本市江南镇某村出口地段时,因驾车疏忽大意,未靠右侧通行,危险地段未降低车速,与从右侧叉路左转的摩托车相撞,随后又与直行的自行车相撞,造成骑摩托的肖某、骑自行车的刘某两人当场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龚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发后,龚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现已赔偿两被害人近亲属共计人民币13万元,其余损失由被害人近亲属申请机动车保险理赔。龚某已取得了两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龚某交通肇事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但其案发后主动报警,在原地等候公安机关的处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部分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经综合考量,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13656666944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2019 © copyright 罗丹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罪律师,专为交通肇事案辩护,杭州交通事故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