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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刑事强制措施与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不同

平常我们说到强制措施,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其实,民事诉讼中也有强制措施的。那么,刑事强制措施与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不同?本文整理了相关规定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刑事强制措施与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不同

  民事强制措施指的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在中国,采取这种措施的目的在于,排除妨害,教育行为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诉讼秩序,听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指挥,保证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刑事强制措施的特点是什么

  (一)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二)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

  (三)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四)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五)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六)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三、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有什么

  1、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如果诉讼程序还没有开始或者诉讼程序已经结束,都不能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2、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对过失行为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如当事人持有的书证在诉讼中失火焚毁了,就不能认为是毁灭证据,采取强制措施。

  3、必须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已经发生,不能在行为前预先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强制措施与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不同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上文中还介绍了刑事强制措施的特点,以及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条件,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不妨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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